close
9月電話行銷保單回條須附不同意欄
更新日期:
2009/08/24 05:27【台北訊】
電話行銷保單普及,為確保消費者權益;行政院消保會昨天公布,九月一日起電話行銷保單簽收回條上須附不同意欄;加上收到保單後十天可解約,共提供兩次解約機會保障消費權。
消保會組長劉清芳說,電話行銷保險常因推銷時間短促,以致重要資訊未被充分揭露、消費者意思表達不明確、雙方意見表示不一致等消費糾紛頻頻發生。
出自yahoo新聞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